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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于谦,不该杀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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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?

是奔这个来的?

秦枫眉头微皱。

刚才距离远,还真以为高文天是带了个侍卫。

但现在到了近前,倒也看出这位高玉兰是女扮男装,不过似乎……她还是男装能稍微看得过去点,否则……简直辣眼。

这身材!

贾玲能减下来,她也减不下来!

这模样!

演张飞都不用化妆,就差那一巴掌护心毛了。

现在刚一照面,三句话没说完,就问我是否婚配。

天啦噜!

不会吧?

我说这知府大人怎么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,我还以为是抢政绩的呢,那倒没关系,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,都是小意思。

但你这个千斤小姐,我是真的遭不住啊!

不假思索,秦枫立刻笑道“蒙大人关怀,下官未曾婚配……”

好!

高文天和高玉兰同时露出喜悦的表情。

却听秦枫继续说道“不过,下官已经有了意中人,正打算择日下聘,娶进门来。”

他是生怕说得慢了,场面尴尬。

呃!

高玉兰一腔喜悦顿时化为泡影,居然觉得鼻子发酸,铜铃般的眼睛里也泛起一点泪花。

可把高文天心疼坏了!

这个秦枫,如此不上道?!

高文天的脸色沉了下来,冷冷道“不知是谁家姑娘,有这个福气。”

“她叫兰娘。”秦枫只好戏做全套,信口编造了一个美好的形象,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,表现得甚是憧憬。

至于兰娘这个名字,在整个大明洪武年间,都极为常见,只怕光是淳化县,找出十个八个兰娘也不困难,穷人家的女儿,没太多文化,用些什么兰啊,芳啊,莲啊,相当普遍。

哼!

高文天越听越是烦躁,倒也不好当场发作,好像显得自家女儿嫁不出去似的,虽然是事实。

“如此,本官应该恭喜秦知县了!”高文天压下火气,已经决定给这个不识抬举的秦枫一个深刻的教训,让他明白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。

不过现在么,既然是微服,又在人家地盘上,倒也不想闹得太难看。

话不投机,高文天一盏茶都没喝完,便借口公务繁忙,拂袖而去。

人还没走出淳化县地界呢,就被逮住了。

“给我拿下!”毛骧伸手一指,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,一拥而上,就算高文天真的带了个壮士,也肯定挡不住。

“你们!你们是什么人?”高文天慌乱道“本官乃应天府知府!尔等胆大包天!竟敢……”

“错不了,抓的就是你!”毛骧心想,刚才陛下的脸色都变了,你这小小知府还真的是胆大包天,敢把皇上气成这样,等着灭九族吧!

不消片刻,高文天连同高玉兰,已经被五花大绑,连嘴都给塞住了,怕他大呼小叫,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。

“带走!”毛骧轻蔑地看了一眼恐惧的高文天,吩咐道“先押入诏狱,然后等待圣上发落!”

啊?!

高文天魂都给吓飞了。

诏狱?还圣上发落?

我何德何能啊!

不过就是跑了趟淳化县,事儿还没谈成,怎么还就惊动陛下了呢?

诏狱那地方,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?我这到底是犯了什么天条!

……

高文天走后没多久,秦枫略一思忖,觉得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。

显然,这个知府大人,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。

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,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张飞姑娘……

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,但若是并没有“兰娘”其人,被查了出来,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。

淳化县里,倒应该有不少兰娘,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,也不是难事。

倒不如借此机会,结个婚?

要说这洪武年间,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,所有的娱乐相关,都远远不如,别说手机了,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。

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!

但就有一样,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。

这个年代的姑娘,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,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。

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,对十七八的下手,那叫妥妥的犯罪!

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,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,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,儿女满堂的景象,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,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,当然是极好的。

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,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,保媒拉纤什么的。

现在仓促间要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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